首页 ⋙ 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淄博这么干!
2021-10-09 10:33:10 来源:大众网

2021年,淄博市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下一步,脱贫攻坚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继续施行?有没有新的调整?针对此问题,淄博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陈作磊也于发布会现场解答。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今年,淄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提出20条推进衔接的具体措施,明确打赢脱贫攻坚战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设立5年过渡期

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开展帮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确定20个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

以太河库区、南部山区、黄河滩区和革命老区作为重点帮扶区域,确定20个市扶贫工作重点镇作为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从政策、资金、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加强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对于脱贫攻坚期出台的政策措施,淄博市将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养老、产业、就业、金融、保险、兜底救助、残疾人帮扶等各项政策措施,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进行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压实村“两委”、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责任,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及时发现、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探索建立淄博防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管理平台,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健全主动发现、镇村核实、部门监测、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完善社会帮扶机制。落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继续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发挥各级慈善总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做好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扶持工作。聚焦高青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的安置区,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发展、就业需要、搬迁复垦、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扶持力度,持续推进迁建社区、就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三区共建”,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下一步,淄博市乡村振兴局将开展常态化指导督导,以真督促真干,以实查求实效,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磊 通讯员 房玉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