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利津县北宋镇佟家村的金银花种植基地,一排排金银花苗遍布田野,微风拂来,绿叶沙沙作响,十几名工人正在除草、松土。该村党支部书记佟振飞介绍:“今年是我们种植金银花的第二年,我们村由党支部领办成立了合作社,以每亩600元的价格流转村民土地120亩种植金银花,亩产干花150斤,亩均收益可达2万元,比起以前各自种植小麦、玉米,收入可是翻了好几倍。”
近年来,北宋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借此契机,佟家村成立了金银花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流转来的土地实行从产到销全环节统一经营管理,并完善了各项制度,选出理事会、监事会,设立会计专门账户,确保合作社依章依规经营。
土地成资产,收入“一变三”。与以往土地流转不同的是,村民除了能得到600元流转费,每亩土地还可以折抵200元股金入股,合作社向农户颁发“股权证”,对取得的经营收益,在扣除成本、提取公积金后,再给农户进行二次分红。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扩大规模,吸引更多村民加入合作社,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让越来越多的农户共享发展红利。”谈到下一步计划,佟振飞非常有信心。
近年来,利津县坚持集约发展、机制创新,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的土地规模化运营模式,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小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目前,全县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9家、农民合作社达到730家、家庭农场达到39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