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3年河南省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南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自2020年以来,黄河干流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质,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下称“黄河保护法”)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河南省下一步又将如何落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当日发布会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副处长赵恒首先从三个方面通报了近年来河南省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方面取得的新成效。他称,自2020年以来,黄河干流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质,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因水质改善显著,河南省先后获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流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劣V类水质断面稳定消除,2022年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8.6%,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
同时,河南省加强生态廊道标准化建设,黄河干流右岸全线贯通,建成了沿黄1268公里复合型生态廊道。此间,黄河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濒危动植物种群明显增多,到三门峡栖息越冬的白天鹅达到1.5万只,三门峡亦成为“中国大天鹅之乡”。
此外,河南省完善分类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机制,流域医疗废物处置率、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未发生危及水质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针对河南省下一步如何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赵恒介绍,在3月17日召开的河南全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进会上,河南官方对如何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宣传黄河保护法作为当前紧迫任务,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学习研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规定要求和法律责任,在全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赵恒称,黄河保护法明确了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职责任务和法律责任,全文中有“应当”两字156处,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不同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该做什么,相关任务如何落实,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黄河保护法各项条款,梳理应担负的职责任务,依法贯彻落实好。
赵恒称,黄河保护法不仅规定了应当做什么、由谁来做,而且还规定了什么不能做,以及违反了应当受到的相应惩罚。如黄河保护法全文中有17个“禁止”和10个“不得”,违反这些规定,就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禁止事项及相应罚则,严格执法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护黄河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