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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全流域深化“跨界融合”
2022-03-14 17:16:50 来源:大众网

本报记者夏晨翔北京报道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但是,黄河却也一直“体弱多病”,存在着生态本底差,水资源短缺,沿黄各省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构建纵横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已成为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手段。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自去年起,已有山东、河南,甘肃、四川等省际之间分别签订了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黄河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而在此基础上,沿黄各省区也进一步加强了区域经济联系和分工协作意识,步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省际“对赌”实现共赢

    《补偿协议》最高资金规模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

    作为世界上治理难度最大的河流,一直以来,黄河上中下游存在着不同的治理难题,但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更应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格局,共抓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2021年5月,河南省与山东省正式签署《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成为黄河流域第一份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协议到期后,由两省根据补偿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补偿协议》最高资金规模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

    其中,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刘庄国控断面(河南省与山东省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水质全年均值类别达到迅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迅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迅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2021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与2020年度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时至今日,距离履约的时间已经不多,结果又将如何? 日前,有山东省当地媒体报道称,2021年,河南省刘庄国控断面年均水质为且类,与上年度持平,但部分指标浓度同比略有反弹。根据测算,2021年山东省应补偿河南省5005万元。

    对此,记者分别致电致函山东、河南两省生态保护厅。山东方面回复称,目前补偿金额只是测算值,尚需进一步确认,并就相关事宜与河南省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河南方面则回复称,目前测算工作尚未启动,需等待河南省财政厅等牵头单位通知。

    除了“鲁豫之约”外,沿黄多个省份也都在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据了解,去年8月底,位于黄河上游左右两岸的甘肃、四川两省正式签订了《黄河流域(四川-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2021年和2022年,两省按照1∶1的比例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流域内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如果玛曲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且类,两省互不补偿;如未达到,一方能举证污染由对方造成,则由污染方支付补偿资金。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此类补偿协议的签订,对黄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计量,加快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具有示范意义。事实上,只要双方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就会实现共赢的局面。

    区域协作共谋发展

    3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

    如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黄河流域各省区保护黄河生态提出了要求。同时,也为区域协同发展,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

    今年2月,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要共建黄河流域合作发展平台,全方位对接黄河流域城市群,携手打造黄河流域科创大走廊,共建黄河流域现代产业合作带。

    文件指出,要深化省会经济圈与郑州都市圈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合作,支持胶东经济圈建立黄河流域城市陆海联动开放发展合作机制,支持菏泽、聊城等市与河南商丘、濮阳等市建设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打造两省合作桥头堡,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与中原城市群一体

    化发展。

    同时研究推进济南-郑州-西安数字同城化,建设黄河流域区域合作互联网共享服务平台。搭建与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对接平台,推动与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优势互补、高效协同发展。

    而在河南省日前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深化区域合作融入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的通知》中,同样将加强黄河流域省际合作,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

    如文件要求,要加强与陕西、山西合作,联动郑州都市圈、西安都市圈、洛阳副中心城市、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加快推动郑洛西(晋陕豫)高质量发展合作,着力打造沿黄生态示范带、科技创新示范带、文化复兴示范带、幸福宜居示范带,形成中西部最具活力的经济区。

    推动豫鲁毗邻地区共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黄河流域省际协同发展样板示范。加强与山东合作,深化豫东北与鲁西地区交流互动,积极创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全方位开展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融合、文化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多层次合作,探索中东部合作发展有效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3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的地方立法。

    文件指出,要加强与沿黄省区、黄河“几”字弯城市协同发展,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城市等的对外交流和经贸合作,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培育开放产业,建立开放平台,拓展开放通道。

    深化综合补偿机制

    姚爱兴建议,在国家层面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研究开展黄河流域更大区域、更大跨度的横向生态补偿。

    但在另一方面,流经9个省区的黄河,却也存在着不同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不同、沿黄各省区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充分等问题,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仍需持续深化。

    2021年9月,国家层面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文件提出,鼓励地方加快重点流域跨省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治;对生态功能特别重要的跨省和跨地市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给予引导支持;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促进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即指出,宁夏制定了相应办法,积极与甘肃、内蒙古对接开展试点补偿。但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全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际协同保护机制仍需进一步打通;补偿资金来源和方式单一,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元化补偿方式缺失;补偿标准不完善,生态产品服务价值和保护成本未充分体现;流域各省区主动开展补偿的内生动力不足,补偿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水污染问题依然难防难控难治,个别时段、个别河段水质依然不稳定等。

    作为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宁夏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节点、生态屏障和生态通道,但也是全国水资源最匮乏的地区之一,被赋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任。

    但是,姚爱兴指出,目前的补偿范围仅限于邻近省区,而黄河上游的甘肃、宁夏等省区承担着重要的生态保护任务,发展水平较低、可补偿财力弱,相互补偿“杯水车薪”。

    为此,姚爱兴建议,在国家层面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研究开展黄河流域更大区域、更大跨度的横向生态补偿,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上游地区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能力,体现“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补偿”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