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河南高院召开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周年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的意见》。河南高院副院长王韶华介绍了制定该意见的背景。王韶华副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黄河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出明确要求。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出台《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河南法院积极行动,推出集中管辖改革举措,自去年9月1日起,将省内黄河流域10市44县(市区)、7个开发区的环境资源案件交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在省委省政府出台《规划》后,河南高院经过反复研究,出台指导性文件,为《规划》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韶华副院长强调,各级法院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充分认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二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保护和修复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三是要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格局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规划》重点积极担当作为,全力保障《规划》实施。
王韶华副院长指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统筹推进淮河干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改革,加强黄河流域司法协作以及与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支持黄河中下游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程建设、废弃矿山整治、平原生态绿网和生态廊道建设,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开展黄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滩区居民迁建安置,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水资源、向农用地倾倒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水等污染土壤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刚性目标推进节能减排、使用清洁能源,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和重点遗址片区的司法保护,大力支持郑州、开封、洛阳黄河历史文化地标城市建设和各类文化博物馆建设,服务保障黄河文化传承弘扬。创新机制,为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机制支持。充分发挥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适用环境保护禁止令,试行“裁执分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社会化综合治理。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郑铁中院院长宋炉安通报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实施一年来的审判工作情况。去年9月1日以来,铁路两级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共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870件,审结707件,结案率81.3%。其中刑事案件176件,民事案件48件,行政案件622件,各类案件服判息诉率81.9%。案件类型涉及水污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养殖、空气和噪音污染、引黄工程、湿地保护、林地植被保护等具体的环境资源领域,分布于黄河流域各市、县、区。铁路两级法院采取多种便民举措,一是大力推行远程立案,即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和通过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进行的跨域立案,让群众足不出户或者通过当地法院就可以在铁路两级法院立上案,远程立案率达93.9%。二是广泛开展网上提审、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工作,其中网上开庭63案,占案件总数7.24%。三是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把庭开到黄河岸边、开到田间地头、开到案发现场,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而且便于当地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起到了很好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作用。一年来,共巡回审判189案,占案件总数的21.72%。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努力发挥刑罚的综合治理功能。针对恶意非法排污、采矿、砍伐林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坚决打击敢于触碰生态环境红线的犯罪行为,彰显法律权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针对一些因生态环境法律意识不强产生的轻微犯罪问题,按照定罪从宽、教育从严的原则,判处缓刑44人、管制拘役17人、单处罚金190人。着重发挥刑事审判教育感化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支持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助推行政机关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作用。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作为,定期向行政机关发布“季度环境审判通报”,针对个案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突出问题,直接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7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召开座谈会23次。集中管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河南高院环资庭荆伟庭长通报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诉郑州市某电力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八起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包括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种类型。